header

预购升舱产品须知

预购升舱产品(以下简称升舱券)是山航推出的机会升舱促销产品,最低298元起即可从经济舱升至公务舱。升舱券以六位数字或字母组合的校验码为唯一识别依据。持券旅客可在值机并通过安检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航信PE升舱引擎即山航登机口升舱系统预约或直接申请升舱(使用升舱券抵扣支付),升舱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或旅客可查看升舱记录;或者在登机后向客舱乘务员提出升舱券使用需求,并提供升舱券校验码,由山航工作人员为旅客提供公务舱相应服务。
1.使用时间:
升舱券在购买成功后4小时后生效,生效后方可使用。 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十期间不可使用产品),过期不可使用,过期不可退款
2.适用航班:
山航实际承运设有公务舱的所有航班(如旅客通过登机口升舱系统办理升舱,登机口升舱适用场站:北京(首都机场)、长春、长沙、重庆、大连、福州、广州、贵阳、桂林、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南宁、宁波、青岛、厦门、上海、深圳、沈阳、太原、天津、威海、乌鲁木齐、武汉、西安、烟台、银川、郑州、珠海、温州)
3. 适用舱位:即日起-2023年10月28日的适用舱位为W/R/Y/B/M/H/K/L/Q/G/V/U/Z/J/S/T/E/X/A/O/N,自10月29日(含)起,适用舱位为:G/E/Y/B/M/U/H/Q/V/W/S/T/L/P/X/N/K/A/O
4. 产品价格:
适用于小于1200KM航程的国内航班价格298元;
适用于小于2400KM航程的国内航班价格498元;
适用于所有航程的国内航班价格598元;
适用于所有航程的国内、国际及地区航班698元。
5. 服务提供:
服务内容:升舱券享受的服务包含机上座椅、配品及软性服务,不包含地面休息室服务、公务舱机上餐食服务。免费行李额、常旅客累积标准按升舱前的舱位标准执行。
※注:如旅客通过登机口升舱系统入口办理升舱,则享受登机口升舱系统的服务标准。
6.购买及办理注意事项:
(1)升舱券在购买成功后4小时后生效,生效后方可使用。
(2)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十期间不可使用产品),过期不可使用,过期不可退款。
(3)座位有限,先到先得,每张券限单人使用一次升舱,若当次乘机无法使用升舱券,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
(4)升舱券只能用于所购客票航段升舱,不可在客票所购航段内分段使用。例如购买青岛至三亚,经停郑州航班,升舱券只用用于青岛-三亚航段,不可在青岛至郑州,或郑州至三亚航段分段使用。
(5)婴儿、携带婴儿的旅客、无陪儿童不可使用电子升舱券,有成人陪伴的儿童可使用升舱券与成人一起升舱(儿童也需使用券)
(6)经停航班长段旅客升舱后,若在经停机场由于后段公务舱座位不足而无法完整体验升舱服务,可拨打山航客服95369将已使用的升舱券免费退款,同时领取同类免费升舱券一张(免费升舱券有效期为3个月,不可退款)
7.使用方式:
(1)您可在值机并通过安检后,通过山航“登机口升舱”产品办理入口,在已开通登机口升舱的航班,使用升舱券支付升舱,即支付时选择可用绑定升舱券或输入六位数字字母校验码进行核验升舱,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2)您也可在登机完毕后,向机上乘务人员提出升舱需求并出示六位数字字母校验码,乘务人员根据公务舱剩余座位情况及航班安全要求,为您核验升舱券升舱,座位有限,按提出升舱的顺序先到先得,部分旅客可能会被安排在平飞后前往公务舱就坐,具体以机组人员安排为准;
(3)该产品不限使用人,可自用,可转让,每张券限单人单航段使用一次。
8.报销凭证:
旅客如需升舱费用发票,可在航班飞行结束后在线自助开具电子发票,也可在航班飞行结束后,拨打95369申请升舱发票。飞行结束前不可开具发票。
9.退改规定:
未使用券3个月内无理由退款
(1)自愿退券
自愿退未使用的升舱券,可在有效期内通过线上自助操作或致电山航客服95369退款(已使用、已过期的升舱券不可退款;单日退券10张以上将产生手续费,具体手续费规则为:单日退券1-10张,不收取手续费;单日退券11-30张,收取5%手续费;单日退券大于等于31张,收取10%手续费);
(2)非自愿退券
若航班出现取消、返航等不正常情况,且升舱券在该次航班已使用,可致电山航客服95369申请退款。
footer